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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时间:2022-09-18 15:15

来源:未知作者:天选团队点击:

  成功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br——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十年回顾--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围绕“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这一重大时代命题,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大力强化法治建设、积极开展改革创新、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组织领域发生历史性变革,我国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在社会组织领域坚持党的领导是应有之义。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2015年9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从整体上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出顶层设计。

  同年10月16日,中央组织部召开全国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全面部署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一个文件、一个会议,为新形势下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明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实现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是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基础和前提。各地组织部门和民政等部门本着应建尽建的原则,采取各种方式,力争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要设立党组织;规模小、党员少的社会组织,可联合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则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确保党的工作“不缺位”。

  为确保工作有效推进,各地明确制度、细化举措,将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相融合,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六同步”,将“两个全覆盖”工作落实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全流程。

  据统计,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2300余家全国性社会组织已实现“两个全覆盖”。十年来,社会组织领域共建立基层党组织17.1万家,基本实现应建尽建。

  党建引领下,社会组织受关注度日益提高。各地建立了社会组织协调机制,天津、山西等20多个省份将社会组织工作列入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基层治理大调研,社会组织治理被重点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社会组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党建引领下,社会组织在开展业务工作时方向更准、站位更高、成效更大。河北持续开展“红色社会组织”创建活动,在“京津冀社会组织跟党走——助力脱贫攻坚行动”活动中,全省社会组织共筹集资金11.87亿元;浙江各地市采取“党建+公益”“党建+治理”模式,广泛发动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区域事务协商,形成了“红枫义警”“老杨调解室”等服务品牌;广东省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援疆援藏、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

  党建引领下,社会组织党组织胸怀大局、凝聚人心,党员冲锋在前、当仁不让,在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一系列重点工作中,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日益凸显。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组织领域先后有42家党支部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45人荣获全国优秀员称号、60人荣获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法治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治理方式,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组织的法治化建设势在必行、意义重大。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加强社会组织立法”。

  2018年8月,民政部发布了关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随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被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国务院先后出台多部法律法规,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先后发布多个文件通知,社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权利义务逐步明确、权责边界和行为准则日益清晰。

  2018年10月11日,全国首部社会组织管理地方性法规——《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审议通过。随后,各地陆续出台相关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和对外活动作出规范要求。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由民政部牵头组建,13个部委参与的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7个部委参与的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相继建立,相关部门开展了整治社会组织利用行政手段牟利、收取高额赞助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专项行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十年来,各级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违规涉企收费、违规评比表彰、违规设立分支机构等行为进行惩处,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万余件。

  从2016年开始,各级民政部门优化发展布局,健全退出机制,现已清理整治近8万家“僵尸型”社会组织,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存量。

  2018年、2021年,民政部联合有关部门先后两次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各级民政部门共查处非法社会组织1.8万多家,公安机关侦破案件1.5万多起,共追缴赃款、赃物价值6.43亿元。

  经过多年的法治化努力,社会组织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现已基本建成,一个有利于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规范、有序、清朗的发展环境已然形成,为社会组织安全规范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十年来,以改革创新的方式释放社会组织活力,成为党和国家引导社会组织更好发挥服务作用、融入现代化治理体系的主要路径。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设专章强调“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民政系统积极响应,通过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稳妥实施直接登记改革、有序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等举措,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2015年6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从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和党建、外事五方面作出脱钩要求。随后,国务院成立脱钩联合工作组,有关部门陆续制定出台配套文件。按照“试点先行、分步稳妥推进”的要求,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和地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各地建立了由多部门组成的脱钩联合工作组,组长由副省级以上领导担任。

  面对千钧重担,各相关方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截至2021年年底,脱钩改革任务目标已基本完成,纳入脱钩改革范围的70428家行业协会商会实现了“应脱尽脱”。

  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明显增强,行业服务功能有效提升,独特优势和功能作用日益显现。例如,中国质量协会目前已正式出版发行3部《中国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蓝皮书》,为“十四五”规划编制提供重要参考;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积极贯彻落实“一带一路”总体部署,成功承办中国—西班牙企业顾问委员会会议等双边经贸活动;今年6月,浙江省举办了协会商会助力共同富裕启动仪式,现场签署合作项目25个,资金总额超2亿元。

  在释放活力中迎来发展新机的,还有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力军——社区社会组织。社区是党委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末梢神经,社区社会组织具有扎根社区、贴近群众的优势,是社区治理的重要载体和依托。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按照民政部印发的《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文件要求,将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作为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的重要抓手,从机构治理、项目设计、人员培养、资源链接等方面加大培育扶持力度。

  目前,全国社区社会组织总数已达174万多家,覆盖公益慈善、社区事务、志愿服务等多个领域,在强化基层党建、提供社区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优化村(社区)服务功能、构建多方参与治理格局的重要力量。

  这十年,中国社会组织迎来发展新契机,在多方的培育扶持下驶入发展快车道,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后,社会组织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各地纷纷出台政策,通过打造孵化基地、公益创投等形式,“扶上马,送一程”,加快培育发展相关类型的社会组织。多部门通过等级评估、政府购买服务、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等形式,一手抓培育扶持,一手抓严格监管,不断优化存量、把控增量、提升质量,推动社会组织从“多不多”“快不快”向“稳不稳”“好不好”转型。

  高质量发展,最终目标是更好地服务国计民生。发展中的中国社会组织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找准定位,发挥优势,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打造了腾讯公益平台和“99公益日”活动,成为互联网慈善助力扶贫的典型案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主动参与全球能源治理,组织推动31项国际电力标准提案,发布15项国际标准……

  据统计,党的十八大后,全国各类社会组织实施扶贫项目9.2万多个,引导投入资金1245亿元;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累计接受捐款396.27亿元、物资约10.9亿件;积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参与制定2499项国家标准和364项国际标准;有效扩大公共服务供给,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占全国养老机构总量的44.7%,切实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需求。

  在今年9月8日“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詹成付的话语掷地有声、铿锵有力,对十年来中国社会组织领域的发展成果作出总结:“十年来,社会组织工作发展取得的成就归根到底一句话,在于我们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我们相信这条道路也会越走越宽广。”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号角已吹响,90多万家社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正全力以赴奔向下一个更美好的十年。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订案,首次确立公益诉讼制度,明确社会组织的公益诉讼主体资格。

  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对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作出重大部署,提出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央组织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

  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社会组织的法人地位。

  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

  民政部会同21部门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

  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中央文明办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通知》。

  我国是中国领导、奉行人民至上、追求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我国社会组织生存的土壤,也是社会组织发展的决定性条件。

  近十年来,我国社会组织不断发展,日益呈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将坚持中国的领导贯彻落实到社会组织发展全过程,确保不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将社会组织的发展融入国家发展与社会治理的进程中,通过加强立法引领和规划运行,实现对社会组织的合理定位并发挥其有益作用;培育并牢固树立社会组织的全局观与大局意识,无论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还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他重大灾难,都能够看到社会组织积极主动参与的身影,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制度优势在社会组织领域得到了日益明显的体现;支持社会组织立足社区服务、聚焦基层治理,助力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更是显现出既符合中华传统又与现代文明相吻合的新时代特征。

  这些特色的形成,表明我国的社会组织已经具有了更加清晰的目标与发展方向,只要继续坚持尊重国情、遵循中国制度,同时尊重客观规律、激发自身活力,就一定能够在中国特色的发展之路上行稳致远。

  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基层社会组织管理者、服务者,我深刻感受到广大社会组织正昂首阔步走在中国特色的发展之路上。

  这条路上,党的领导是指南针、是定盘星。只有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才能确保社会组织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近年来,江苏省全面推进社会组织领域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持续实施“红社工程”,组织带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形成了“万社心向党、奋进新征程”的良好局面。

  这条路上,改革创新是驱动力、是催化剂。只有不断改革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体制机制,才能更好释放社会组织内在活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动力。近年来,江苏省全面推动纳入脱钩范围的4955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脱钩改革,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聚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14.4万家。

  这条路上,服务人民是目的地、是总目标。只有坚持人民至上,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才能更好彰显社会组织的时代价值。近年来,江苏社会组织积极推进稳岗就业,直接吸纳75万名人员就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聚力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帮扶项目6407个,累计投入27.97亿元;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累计捐款捐物超22.55亿元;主动服务行业,减免企业收费超5亿元,协调行业内外纠纷3万多次。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社会组织以昂扬的姿态坚定不移地走在中国特色的发展之路上,大步迈入了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作为全国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回首非凡十年,我对于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有以下几点理解。

  一是这条道路更坚实了。十年间,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将推进党的建设纳入社会组织章程这一举措,使党的执政理念在社会组织中落地生根,犹如一剂强心剂,唤醒了社会组织的发展动力,将社会组织打造成了一支听党话、跟党走的生力军。

  二是这条道路更平坦了。十年间,持续不断的政策扶持激发着社会组织的实践能力。政策体系建设促进了科技社团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功能发挥,推动了科技社团有效规范发展;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等政策红利解决了发展过程中的堵点、拐点问题,引导社会组织将社会资源聚集和转化到服务党和国家的大局、全局工作中来。

  三是这条道路更延伸了。十年间,党和国家引导更多社会组织拓展国际视野,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社会组织在开展国际化合作时呈现出交流多元化、业务专业化、组织系统化、会员网络化等特点,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塑造开放、包容的中国形象,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天选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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