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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三治”融合“1+1+1>3”释放善治效能

时间:2022-10-21 14:41

来源:未知作者:天选团队点击:

  党的二十大于10月16日在京隆重召开,习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实践证明,在社会治理尤其是基层治理过程中,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激发自治源动力,以“共治共享”夯基础。不同于管理“你和我”的关系,治理体现的则是“我们”的关系。社会治理现代化要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根本坐标,绘好“同心圆”。近五年来,我国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为群众自治营造了良好的制度和社会环境。“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当前基层治理普遍面临“人少事多”的困境,基层政府和职能部门力量毕竟有限。对此,各地探索出了一些新的做法:北京市的“朝阳群众”“西城大妈”“海淀网友”等公民群体活跃在大街小巷,为基层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形成多个区级基层治理品牌;江苏省组织实施“精网微格”工程,广泛发动党员、退役军人、退休干部、楼栋长、青年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延伸基层治理的触角,打通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实现精细化服务、精准化治理,群众幸福感持续“满格”。

  锻造法治硬实力,以“定分止争”强内核。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中明确: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要增强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法治能力,全方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提升德治凝聚力,以“春风化雨”淳民风。“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道德是我们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传统,是立身之本,又是民族之魂。2018年4月24日,习总书记考察湖北省宜昌市许家冲村,这个曾经经济底子薄,矛盾纠纷多的移民村,通过用渔鼓调填词创作的《村党员公约》,让村民入耳入脑,凝聚起民心,共同奔向致富路。道德如一泓清泉,新时代下要积极探索家庭家教家风、乡规民约等在社会治理中的融入方式,全面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创新道德教化的实践形式,道德便能汩汩流向群众心田、净化、浸润群众心灵。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提高社会治理效能,需要强化系统思维,走好党的群众路线,发动和依靠群众,社会各界齐心协力,通过“自治”“法治”“德治”实现“三治”共建共治共享。“三治”是一个有机整体,既不能形成“三张皮”,也并非仅是三者的简单叠加,而应坚持“三治”融合同向发力,释放出“1+1+1>3”的集成效果,进而构建起自治有力、法治有序、德治有效的社会治理善治新格局,从而促进社会治理不断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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