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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视点|用法治力量推进社会文明进程

时间:2022-09-27 14:43

来源:未知作者:天选团队点击:

  新视点|用法治力量推进社会文明进程--文明行为需要人们自觉自律,更需要他律保障。《潍坊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规范和引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标志着潍坊将治理不文明行为上升到法律高度来解决。以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纠正不文明行为,对于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潍坊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共6章53条,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公共场所秩序、环境卫生维护、交通秩序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文明规范作出了细化规定。潍坊作为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自2015年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潍坊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潍坊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机制的又一生动实践,进一步推动了文明创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市民素质是文明城市之魂,决定着城市品位和文明程度。全国文明城市包括整体市民素质提升和城市文明程度提高两个方面。两者相辅相成,没有市民素质的提升,就没有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反之亦然。简言之,把功夫下在提升市民素质上,是创建文明城市的“硬道理”,也是城市管理的治本之策。《潍坊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出台,系统回答了倡导什么、鼓励什么、禁止什么的立法宗旨。

  毋庸置疑,文明城市需要文明市民,要建文明城,先育文明人。以他律促自律,以法治促文明,多年的创建工作让潍坊准确把握法律干预社会生活的尺度,将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及时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定,不仅给社会文明水平的进步带来促进作用,也为营造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文明之城离不开文明之人,市民素质的高低决定了文明城市的高下。为文明立法,不但能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还可以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不文明行为。对不文明行为实施治理、监督,是引导每个人崇尚和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准则的必经之路,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责任编辑:天选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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