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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福建省十治人物和十治事件推荐评选活动

时间:2022-09-14 14:16

来源:未知作者:天选团队点击:

  2022年度福建省十治人物和十治事件推荐评选活动启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宣传法治先进典型,凝聚法治力量,助力打造法治强省,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福建,近日,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司法厅、省法学会主办,福建法治报社承办的2022年度福建省十治人物和十治事件推荐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开局之年,也是现行宪法公布实施40周年。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 打造法治强省”为主题,将从2022年9月至12月,分为准备启动、推荐申报、初评候选、入围公示、公众投票、终评公示、发布宣传等七个阶段。活动成立由有关领导以及有关法学专家、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推荐评选活动评委会,采取地方推荐、系统推荐、媒体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等方式,最终评选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10名法治人物和10件法治事件。届时,社会公众可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报纸等通道投票。

  据主办方介绍,在评选范围及标准上,“福建省十治人物”要求是今年以来,在法治福建建设领域涌现出的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为打造法治强省、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福建作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人物。“福建省十治事件”要求是今年以来,在法治福建建设领域推动法治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有影响力、能够充分反映法治福建建设成就的法治事件、案件。

  据悉,此次推荐评选活动作为推进法治福建建设、打造法治强省的一件大事,主办方将在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参与,做好候选法治人物、法治事件的组织推荐工作,并将持续加强此次活动的宣传工作,提升社会的参与面及活动的公信力,在全社会形成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的浓厚氛围,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开局之年,也是现行宪法公布实施4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宣传法治先进典型,凝聚法治力量,助力打造法治强省,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司法厅、省法学会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十治人物和十治事件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突出政治性、法治性,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评选,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能够引领社会正气和法治进步的法治人物、法治事件,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在全社会形成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主办单位: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司法厅、省法学会

  (三)评审机构:成立推荐评选活动评委会,由省委领导任评委会主任,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法学专家、法律专业人士任评委会成员。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负责推荐评选活动日常事务。

  1.评选范围。今年以来,在法治福建建设领域涌现出的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为打造法治强省、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福建作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人物(个人或集体)。已获评“福建省十治人物”的不再参评。

  2.评选标准。坚决拥护中国领导,坚决拥护宪法权威,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参与法治福建建设工作中有突出成就、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得到群众普遍认可和社会广泛赞誉,无违纪违法行为的个人或集体。同时,至少满足下列具体条件之一:

  ①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为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法治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②在弘扬宪法法律精神、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及在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③践行法治为民理念,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预防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平安和谐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在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1.评选范围。今年以来,在法治福建建设领域推动法治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有影响力、能够充分反映法治福建建设成就的法治事件、案件。已获评“福建省十治事件”的不再参评。

  ①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建设,对推动法治福建建设进程具有典型引导和重要促进作用。

  ②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公共法律服务等法治建设各领域,大力推进法治福建建设的改革创新举措,能够代表福建法治建设成就的标志性事件。

  ③在维护宪法法律尊严、社会公平正义、司法权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预防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平安和谐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在依法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方面发生的,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对法治福建建设有强力推动作用的重大事件、案件。

  ④在法学教学、研究等领域发生的重大、标志性、体现法治福建建设成就的法治事件或创新成果。

  第一阶段:准备启动(9月1日至9月5日)。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十治人物和十治事件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告评选活动时间、范围、标准、步骤等。在新福建APP法治频道、福建长安网、福建省司法厅网站等开设推荐评选活动专栏。在福建日报、法治日报、福建法治报、省级政法各单位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推荐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推荐申报(9月6日至9月20日)。采取地方推荐、系统推荐、媒体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依法治市(区)办牵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社会各界、媒体、单位团体推荐;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接受本系统推荐。各地区各部门收集、统一汇总后择优报送评委会办公室。每个设区市推荐报送不超过3名法治人物、3件法治事件;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直单位、人民团体分别推荐报送不超过2名法治人物、2件法治事件。

  第三阶段:初评候选(9月21日至10月15日)。评委会办公室收集汇总各地各部门推荐报送材料,对推荐报送的候选材料进行梳理;组织评委会成员召开会议,在对推荐候选材料进行初审、综合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投票。根据评委会、组委会意见,确定20名入围候选的法治人物和20件入围候选的法治事件。

  第四阶段:入围公示(10月16日至20日)。初评结果通过报刊、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示。期间,福建法治报社组织采访报道组,对入围候选人物、事件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进行全面、深度宣传报道,接受群众评议。

  第五阶段:公众投票(10月21日至25日)。开通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报纸(福建法治报)投票通道,公众可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报纸对20名入围候选的法治人物和20件入围候选的法治事件进行投票。网络投票时间5天,报纸投票同步进行,报纸投票投递邮戳截至10月23日。

  第六阶段:终评公示(10月26日至11月30日)。评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委会成员召开会议,在对入围候选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的推荐评选材料、初评意见、推荐事实及公众投票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评议的基础上,组织评委会成员进行投票。根据公众投票、评委会成员投票以及组委会意见综合评定,确定评选结果。评选结果通过报刊、网站及新媒体向社会公示。期间,福建法治报社组织采访报道组对十治人物、十治事件进行专访,开展全面、深度宣传报道。

  第七阶段:发布宣传(12月)。向社会发布2022年度福建省十治人物和十治事件,举办颁奖典礼,邀请有关省领导出席。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再次对福建省十治人物、福建省十治事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集中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开展此次推荐评选活动作为推进法治福建建设、打造法治强省的一件大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充分发动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推荐评选活动的宣传推广力度。同时,要对推荐报送的候选法治人物、法治事件做好审核工作,把好政治关、廉洁关、舆情关,确保无违纪违法情况和不良记录,无负面舆情。

  (二)公开公正评选。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媒体公示、遴选上报、投票评选等各环节工作,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真正把典型性强、影响力大、社会认可度高的法治人物、法治事件选树出来。同时,自评选活动公告发布之日起,评委会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选的邀请或相关活动。

  (三)及时报送材料。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推荐申报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法治人物推荐表、法治事件推荐表、相关照片或音视频等。请于9月21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至指定地址。

  (四)加强宣传推广。认真组织各媒体平台积极主动参与推荐评选活动,积极宣传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营造褒扬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天选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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